-
公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須遵守“最少夠用”原則
在今年的疫情防控中,上海發布流行病學調查的“畫風”發生變化:通篇只有場所,沒有任何個人信息。在法律上,什么叫個人信息?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規定,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来艘幎?,個人信息是指能夠鎖定特定自然人的信息。單純的行蹤信息,因為無法與其他信息結合從而識別出特定的自然人,不構成個人信息?! 楹魏喕链??道理極為簡單:民眾只需要知道哪些地方危險不宜前往,近日去過哪些地方等,僅此而已。至于確診患者姓甚名誰,身高體重,是男是女,從事職業……統統與公布流調信息的基礎價值沒有半點關系,不公布既不損及流調目的,又避免信息溢出可能招致的網絡暴力和人身攻擊?! ∵@就是信息發布的“最小夠用”原則,其要義在于把握好信息披露的分寸,拿捏好公權與私域的邊界,不給“隱私變談資”以可乘之機,這是社會文明的進步?! Ω独腺嚨氖疟粓绦腥藱C制,也應信守這一原則?! 榱私鉀Q“執行難”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臺《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2015年修訂),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的消費,以促使其盡快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7年修訂)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若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那么記載公布的信息應當包括其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撘幎]有對如何公布身份證號碼作出規定,是全部公布,還是部分公布? 在實踐中,各地法院在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時,存在較大差異,其中爭議最大者,當屬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證號碼是否應當完全公開?! 〔樵兒褪崂砣舾傻胤椒ㄔ汗嫉氖疟粓绦腥嗣麊沃蟀l現,多地法院將失信被執行人的頭像、姓名、年齡、家庭地址、身份證號碼以及案件信息完全公開?! ±?,民眾可以輕易地從《荊門市京山法院公布2019年第一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公布2018年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一)》《通山縣人民法院關于公布第三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告》等等公開發布的名單中,獲取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證號碼和詳細的家庭地址,有些甚至在法院和商業中心等人流密集之處公布名單?! ∨c其相對的是,部分法院會在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之時隱去失信被執行人身份證號碼的4位數或者更多?! ±缟虾J谐缑鲄^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就隱去了失信被執行人的部分身份證號碼?! 〈送?,在最高人民法院管理的“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中,民眾可以通過輸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姓名來查詢其失信信息,獲知案號、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以及其他相關信息,但是網站也都沒有公布失信被執行人的家庭地址,并且隱去失信被執行人身份證號碼中的4位數字?! 「鞯刈龇ú灰?,可能源于相關規定并不清晰?! 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第(二)項中提及被執行人身份證號碼,卻沒有明確表示是否應當隱去部分身份證號碼以保護失信被執行人的隱私權和個人信息?! ∪欢?,從法律體系解釋的角度,仍可以推知不能完整公布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鶕睹穹ǖ洹返?頁共2頁第一千零三十四條之規定,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聯結之后,完全能夠識別特定自然人,當屬個人信息?! ∑鋵?,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只要讓外界識別該自然人并知悉其為“老賴”即可。隱去身份證號碼當中的幾位,不會影響此種認知?! ≡诖髷祿r代,公布失信被執行人時,倘若將其身份證號碼和家庭地址悉數曝光,既讓潛在的不法分子有機可尋,又有違比例原則及最小夠用原則?! ”壤瓌t來源于行政法,它要求: ?。?)法院采取的措施符合正當目的?! 。?)法院采取的措施有助于其失信懲戒目的的達到?! 。?)在法院達到失信懲戒目的的諸多方式中,選擇對失信被執行人權益侵害最小的一種方式?! 。?)法院采取的懲戒措施與其意圖達到的失信懲戒目的之間合乎比例?! ∽钌賶蛴迷瓌t來源于《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 ≡撘幏兑髠€人信息控制者在開展個人信息處理活動時應當遵循最少夠用原則,這對法院懲戒失信被執行人也有豐富的借鑒意義?! 》ㄔ鹤鳛槭疟粓绦腥藗€人信息(身份證號碼)的控制者,在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時,應遵循最少夠用原則,只需起到身份識別效果即可?! ∽裱钚蛴迷瓌t,隱去失信被執行人身份證號碼的若干數字,在技術上沒有任何問題,同時并不影響法益價值的實現,做到法理圓暢與技術理性,實現了雙贏。
專欄信用研究
2021-07-12
-
《關于印發哈爾濱市“承諾即修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讀
為解決企業因一般失信行為受到行政處罰,不知曉、不主動修復信用,在招標投標、市場合作等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難題,哈爾濱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從企業需求側出發,以“我為群眾辦實事”為宗旨,在全國率先探索開展“承諾即修復”試點,實現最快捷、最便利的“極簡修復”。一、試點范圍。選擇道里區、南崗區、松北區、平房區、尚志市、五常市、賓縣7個區縣(市),開展“承諾即修復”試點工作。二、試點對象。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信用中國”網站及地方信用門戶網站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機制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9〕527號)規定,對于企業涉及一般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適用“承諾即修復”,其最短公示期為3個月,最長公示期為1年。涉及嚴重失信行為、特定嚴重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及國家有關部門、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不適用“承諾即修復”。三、主要任務(一)推行“零”跑腿。建立源頭治理機制,區、縣(市)行政處罰決定機關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之際,即啟動信用修復,同步告知行政相對人簽訂“信用修復承諾書”(附件1,簡稱“承諾書”),填報“涉及一般失信行為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表” (附件2,簡稱“修復表”)中需企業填報的內容并加蓋公章,無需行政相對人后續再履行其他程序。(二)實施“零”周期。區、縣(市)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在企業履行處罰7個工作日內,填報完整“修復表”中需行政處罰決定機關的修復意見并加蓋公章,將“承諾書”“修復表”上傳至“信用中國(黑龍江哈爾濱)”網站。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開發提示功能,對公示期滿3個月的,即時完成初審,“零”周期修復信用。(三)實現“零”存量。區、縣(市)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機關通過主動幫助企業代辦,開展信用修復,避免失信公示對企業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市場合作等方面產生影響,最大限度維護企業權益,減少失信主體數量,確保“應修盡修”,提升轄區信用水平。(四)確保“零”違諾。區、縣(市)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對未履行信用承諾或屢次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采取談話提醒,加強檢查頻次、不再適用“承諾即修復”政策等措施,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共享即懲戒措施,督促企業履行承諾,進一步提升企業信用意識。“承諾即修復”,符合國家信用修復有關規定,建立了“源頭前置承諾+期滿告知提醒+政府主動代辦”的一般行政處罰失信行為信用修復的創新機制,幫助企業實現信用修復“零”跑腿、“零”周期、“零”存量和“零”違諾,真正為企業辦實事、辦好事。解讀部門:哈爾濱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解讀人:鹿愛瑩,聯系電話:87123008
專欄信用研究
2021-07-09
-
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問題與完善措施探微
摘要:本文分析了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存在的問題,如缺乏自主公示信息、行政部門公示信息問題、信息監管問題、信用約束問題等。本文還探究了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的有效措施,對信息公示內容、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監管抽查機制等方面進行完善,并提出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機制、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 £P鍵詞:市場主體;信用監管;措施 市場經濟最為重要的就是信用,信用對于市場主體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戰略資源。在越來越激烈的市場經濟當中,市場主體只有誠信經營,才能獲得客戶的信賴,才能在競爭當中占據有利的地位。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對市場交易的安全有著直接的影響,也直接關系到經濟的秩序。因此,探究市場主體信息監管問題和措施具有現實意義?! ∫?、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存在的問題 1.1缺乏自主公示信息 以往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強制性年檢制度來進行催報,這使得市場主體對這樣的方式產生了依賴心理,取消強制年檢制度使得市場主體缺乏對信息公示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市場主體進行年報的過程中,對于一些項目存有疑慮,覺得一些項目是商業秘密,擔心填報后會給自己帶來麻煩,使得這些信息在填報的過程中存在虛假數據等問題?! ∈袌鲋黧w自主公示信息的過程中,還存在著公示信息質量低的問題,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使得很多市場主體存在隨意填報信息的情況,或者委托代理機構來進行年報工作,一些代理機構對市場主體的真實情況缺乏全面的了解,造成了虛假信息的出現?! ≡谑袌鲋黧w進行年報的過程中,會對信息進行有利的篩選,對不利信息進行隱瞞,這就造成很多隱瞞信息的存在。在即時信息的公示上存在著延遲,一些企業由于公示意識比較弱,變更信息后卻沒有積極主動地進行公示,使得交易主體在信息上存在失衡的狀況?! ?.2行政部門公示信息問題 行政部門之間在進行信息共享上存在不到位的情況,這會造成市場主體出現不完整的公示信息,難以進行全方位的監管。每個政府職能部門都有自身的監管系統,對一部分市場主體信用信息進行掌握,由于每個部門都是獨立運行的,使得各部門只能以自身掌握的信息來進行監管,缺乏完善的信息共享機制,使得一些市場主體在某一部門是誠信示范主體,而在另一個部門卻是失信主體的情況?! ∪狈y一的監管平臺,導致數據統一的標準很難,對信息難以進行強制征集,存在重復傳遞數據的問題,以及遺漏信息的問題等,使得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服務不能進行全面、準確的提供。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的實施雖然有一段時間了,但是在社會當中缺乏廣泛的認可,使得市場信用信息還不具有較強的權威性,使得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有著比較低的使用率?! ?.3信息監管問題 基層監管人員缺乏專業能力,只能對市場主體進行基本信息的形式審查,對市場主體申報的相關專業知識不能進行有效核查?;鶎颖O管人員在抽查的過程中,存在著形式檢查,如市場主體是否進行了信息公示,信息公示的內容是否符合登記的信息等,而對于市場主體很多實質性的信息卻缺乏重視,不能進行有效的核查,基層監管人員對這些信息缺乏獲取的渠道,也缺乏對這些信息進行真偽評估的能力,這就使得對市場主體的重點信用信息缺乏有力的監管,存在監管乏力的問題?! ≡趯κ袌鲋黧w即時信息的抽查過程中,市場監管部門沒能與其他部門形成合力,不能對這些信息是不是真實有效進行判斷,這就使得對這些信息的監管存在漏洞?! ?.4信用約束的問題 對于失信市場主體來說,要想將其移出失信名單是比較簡單的事情,有著比較低的移出時間成本和手續成本。然而對于多次失信的市場主體沒有進行區別對待,對于嚴重失信行為,比如,多次沒有公示即時信息,或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當前的信用監管制度沒有對這些嚴重失信行為進行有效的區分和約束?! ≡趯嵺`的過程中,很多失信市場主體沒有得到有效的約束,還有一些市場主體由于失信受到約束后,不能對自身的行為進行反思反而將責任歸咎于監管太嚴。市場主體的失信行為只會在工程招投標、銀行貸款、政府采購等方面受到限制,其他活動沒有受到什么影響,對失信市場主體沒有形成社會公眾監督的氛圍,在經濟交易的過程中,各市場主體沒有將信用狀況作為參考的主要因素,從而沒有形成失信受限的氛圍,不能讓市場主體更重視信用,對自身的經營行為進行規范?! 〈送?,信用監管機制缺乏制定科學合理的失信修復機制,沒有科學合理地規范失信修復的方式、時間等,這樣不能對失信市場主體起到激勵作用,讓其通過合法的修復行為來消除失信?! 《?、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的有效措施 2.1對信息公示內容進行完善 對市場主體信息公示的內容需要調整和修改相關法律法規,使公示的內容能夠將市場主體的真實信息科學地展示出來,對一刀切的信用評價體系進行有效的解決,對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進行科學的評價?! 榱耸剐庞帽O管的信用評價標準更為科學詳細,需要對信用等級進行進一步的細分,運用信用評分制,來對不同類型的失信行為進行區別對待,特別是多次失信的市場主體,到達相應的標準就要對其進行信用降級,對于最低信用等級的市場主體就會面臨淘汰?! 拘畔⒌姆秶梢赃M行適當的調整,對于市場主體顧慮秘密泄露的情況,可以從設計的機制上來進行打消,利用法律來對信息進行嚴格的劃分,對于要公開的信息,需要通過法律來強制公開,對于秘密的信息,要通過法律來進行保護?! ⊥ㄟ^完善的制度使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公開得到有效的保障,還能保護市場主體的秘密和隱私,使激勵相容的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此外,對于信息公示的內容還需要依據市場主體類型的不同,使得信息公示的內容也不同?! ?.2對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完善 對自主填報系統進行完善,能夠使市場主體更快捷、更準確地進行信息的填報,將信息傳遞的成本進行有效的降低?! π姓块T的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完善,對現有資源進行充分的利用,從而構建全國統一的征信平臺,對公示板塊進行科學統一的增設,對信用評價標準系統進行科學統一的設計,對重復投入進行有效的減少,將社會統一的信用代碼來最為市場主體的唯一身份,利用系統來對所有信用信息進行推送、整合等,增加公示信息的完整性,便于公眾的使用。對板塊關聯功能進行增設,使公眾能夠更方便快捷地對信息進行查詢?! ∫婪ㄍ卣孤毮懿块T信用信息公示的深度和廣度,還要逐漸覆蓋司法審判信用信息。實現一個平臺管信用,豐富信息抽取、獎懲聯動、大數據分析等功能,充分發揮企業自治、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共治方式。對信用等級進行分類監管,對市場主體進行分類監管?! ?.3對監管抽查機制進行完善 首先,需要對日常監管機制進行完善。對監管工作系統進行完善和升級,將即時信息能夠更即時地發給監管人員,這樣能夠對市場主體公示信息的情況有更準確的掌握,還要在監管人員的個人考核當中納入即時信息的監管情況,這樣來增強監管人員的積極性?! δ陥笕粘1O管機制進行完善,對于年報信息的真實性,可以利用多種形式來進行核實,對于發現的虛假信息,可以將其列入異常經營名錄,并對其進行責令整改,通過公示系統來進行公示。對分類監管機制進行完善。對市場主體不同的信用等級進行精準監管,對有問題企業要進行重點監管,分類監管不僅能夠對市場主體進行更精確的監管,還能減少行政資源的浪費?! ∑浯?,設置科學的隨機抽查機制。通過大數據來對市場主體的信用情況進行抽查,科學設計抽查的對象、比例、內容等,對抽查對象進行不同市場主體的劃分,對抽查比例進行適當的調整,對于信用良好的市場主體可以將抽查比例降低,而對于不良的市場主體要對抽查的比例進行適當的調高?! τ诔椴榈膬热菀摵隙嗖块T進行綜合抽查。最后,加強與專業機構的合作。這樣市場監管部門能夠對企業的財務報表、社保信息等進行更科學、更專業的核實,有助于市場主體的公示年報信息更真實?! ?.4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機制 建立多部門信息共享機制,能夠對市場主體的信息有更全面的掌握,增強公示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使公示信息的質量得到有效的提高,使信用約束力得到強化。為了讓各部門能夠積極構建信息共享機制,需要安排強制性的法律法規,來強制各部門將信用信息共享到統一的平臺當中。構建完善的共享信息考核激勵機制,來調動各部門共享信息的積極性。針對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不完善的情況,要加強對數據資源的整合,形成互聯互通的格局?! ?.5建立完善的守信激勵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 建立完善的守信激勵機制,要讓守信的市場主體能夠獲得實在的利益,來調動市場主體守信的積極性。各部門在進行市場監管的過程中,需要將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進行有效的運用,實施政策激勵,比如,對守信的市場主體可以簡化辦理程序,可以進行優先辦理,可以享受政策的優惠等,這樣能夠激勵市場主體更準確及時地進行公示?! ∵€要加大對守信市場主體的表彰和宣傳,在各類媒體上對誠信市場主體名單進行公開,來營造良好的守信氛圍。對于當前信用監管不夠強的問題,為了增強監管的約束力,需要建立完善的失信懲罰制度,來對失信市場主體加大懲戒的力度,增加失信成本,來對失信市場主體進行震懾,從而使市場主體提高對失信行為的認識?! ?.6加強質量安全全程追溯監管 加強對以物品編碼管理為溯源手段的產品質量監督體系的研究,形成可以查看來源、可以追究去向、能夠追究責任的信息鏈條。構建企業產品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強化質量標準監管,實現企業和地方性標準的統一。增強各領域行政執法力度,尤其是重點領域?! ∪?、結語 在市場經濟當中,信用是基石,在建設社會誠信體系當中,市場主體信用是十分重要的一環。對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問題進行分析,從而采取更有針對性的措施來進行解決,對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能夠使社會監督氛圍得到有效的擴大,使公示信息的質量得到有效的提高,增強企業誠信經營的意識,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作者:謝麗春) 參考文獻 [1] 盧玉平,金銘,王子豪.河北省加強事中事后市場監管問題研究[J].河北經貿大學學報(綜合版),2018,18(01):40-44. [2] 曹向,胡橋浚.“互聯網+”背景下廣西市場主體信用監管的研究[J].卷宗,2018(18):79-79. [3] 劉浩武.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金融家,2019(11):121+134. [4] 賀立霞.寧波市水利建設市場主體標后履約監管初探——信用動態評價[J].浙江水利科技,2018,46(05):35-37. [5] 朱偉.武漢市江夏區廟山市場監督管理所:尊重市場規律轉變監管理念扎實推進市場主體的監管工作[J].食品界,2018(02):24-25.
專欄信用研究
2021-07-02
-
基于數據安全法的信用數據治理構想
當今時代,隨著信息技術與人類經濟社會活動廣泛深入地交匯融合,數字化發展突飛猛進,各類數據爆炸增漲、海量匯集、深度處理、普遍利用,使人類社會發生前所未有之深刻而巨大的變化。與此同時,數據安全面臨嚴峻挑戰,已經成為事關國家總體安全、經濟社會發展、信息主體權益的重大問題?! ?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并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我國從國家法律層面對規范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作出明確規定,為我國社會數據安全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重要意義。在學習領會《數據安全法》重要意義及其內涵的同時,亟需思考、研究相應的落實舉措,依法開展并完善信用數據治理?! ∫?、《數據安全法》頒布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ㄒ唬┲贫〝祿踩ㄓ欣谇袑嵕S護國家安全 “數據”作為現今時代和未來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項戰略資源要素和關鍵生產要素,必將重構社會生產力和社會生產關系,對于科學技術創新、經濟社會發展、學習工作生活、國家社會治理、國家競爭實力、國家國際地位、國防軍事建設、國家總體安全等都具備極高價值并發揮關鍵作用。沒有數據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因此,數據安全問題業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個國家都十分關注和高度重視的問題?!稊祿踩ā坟瀼芈鋵嵖傮w國家安全觀,聚焦數據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加強國家數據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確立了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數據安全審查,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等基本制度,并明確了相關主體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通過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機制,提升國家數據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應對來自數據的非傳統領域的國家安全風險與嚴峻挑戰,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ǘ┲贫〝祿踩ㄓ欣诰S護社會主體合法權益 信息時代,數字化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從事經濟和社會活動提供了諸多便利。數字經濟條件下,“數據”作為戰略資源要素和關鍵生產要素蘊含巨大的經濟價值。一些企業、機構、個人非法獲取數據,非法交易數據,違規濫用數據,或者忽視數據安全保護造成數據泄露,侵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合法權益的問題十分突出,社會反映強烈?!稊祿踩ā返某雠_能進一步推動我國健全數據處理制度體系,形成統一的數據處理規則?!稊祿踩ā访鞔_了相關主體依法依規開展數據活動,建立健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加強風險監測防控和及時處置數據安全事件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嚴格規范數據處理活動,堅決打擊遏制數據處理違法行為,切實有效保護數據安全,維護社會主體的合法權益,增強社會主體的安全感?! 。ㄈ┲贫〝祿踩ㄓ欣诖龠M數字經濟健康發展 數據作為最具時代特征的生產要素,對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國際社會圍繞數據的競爭已經成為國家以及地區之間競爭的重要領域。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戰略決策部署,我國持續推進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建設,以數據為新興生產要素的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稊祿踩ā穲猿职踩c發展并重,對保障數據安全與促進產業發展的措施作出相應規定,在規范數據活動的同時,推進政務數據開放利用等。通過促進數據資源依法合理充分有效利用賦能數字經濟,支撐新技術、新產業、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促進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ㄋ模┲贫〝祿踩ㄓ欣诖龠M數據服務機構公平競爭 《數據安全法》能夠為合規誠信經營的數據服務機構創造更加公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以《數據安全法》的實施為標志,數據市場“跑馬占荒”、“野蠻擴張”、“無序競爭”、“忽視權益”的時代宣告結束,數據市場從此將邁上法治化、規范化、國際化道路。數據處理活動的底線是數據安全?!稊祿踩ā返膶嵤?,將為數據處理活動構筑堅實的安全屏障,并對數據處理相關行業產生重大積極影響?! 。ㄎ澹┲贫〝祿踩閿祿戏ò踩灰讋撛旆森h境 《安全數據法》頒布實施,對我國數據合法安全交易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為數據確權和數據交易保護提供法律保障,加快國家建立健全數據交易管理制度,規范數據交易行為,培育數據交易市場的進程,促進信息價值發現,保障數據交易的合法性,增強信息流動性,提高獲取數據的便利性,推動數據行業健康發展?! 。┲贫〝祿踩閿祿审w系增添一塊重要拼圖 《數據安全法》的出臺,與此前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和將要出臺的《個人信息保護法》前后呼應,作為中國信息安全立法“三劍客”奠定了我國數據安全、網絡空間安全的基本框架?! 稊祿踩ā肥菙祿I域的基礎性法律,也是國家安全領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對中國的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深遠。作為數據領域的綱領性法律,《數據安全法》為各地區、各部門、各行業、各領域后續制定相關配套制度措施、標準規范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方向指引?! 《?、《數據安全法》展現中國數據治理的基本特征 《數據安全法》的頒布實施,使數據處理、數據監管、數據維權有法可依?!稊祿踩ā酚煽倓t、數據安全與發展、數據安全制度、數據安全保護義務、政務數據安全與開放、法律責任、附則等七章構成,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ㄒ唬┴熑瘟x務法定化 《數據安全法》的出臺,是貫徹落實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方略的重大舉措,《數據安全法》充分體現了“全主體”、“全流程”數據安全理念。“全主體”是指任何組織(包括國家機關、數據機構、數據項目承包商等)、個人都應當依法承擔數據安全主體責任、義務。“全流程”是指數據處理的各個環節,包括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都應當依法履行數據安全責任、義務?! 「鶕淞⒎ň窈拖嚓P規定,任何組織、個人開展數據處理活動,都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承擔社會責任,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損害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 ∈占瘮祿?,應當采取合法、正當的方式,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數據;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目的和范圍內收集、使用數據。數據項目承包商也須要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政務數據。即便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因依法維護國家安全或者偵查犯罪的需要調取數據,也應當依法進行?! ¢_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數據安全,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等數據?! τ谶`反《數據安全法》的行為,將按照該法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根據其違法性質、情節、危害、后果,相應給予警告、處分、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罰?! 。ǘ祿卫硪幏痘 祿踩卫黼x不開標準規范的技術支撐。為建立健全數據安全標準規范,《數據安全法》明確: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將根據各自的職責,組織制定并適時修訂有關數據開發利用技術、產品和數據安全相關標準。同時,國家還要制定政務數據開放目錄,構建統一規范。此外,相關行業組織也要按照章程,依法制定數據安全行為規范和團體標準?! 。ㄈ祿卫碇贫然 祿踩卫黼x不開制度機制保障。立法精神、法律條款需要通過建立相關制度機制去細化落實。為完善數據安全治理體系,國家將建立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制定重要數據目錄;建立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報告、信息共享、監測預警機制;建立數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建立數據安全審查制度?! 。ㄋ模祿卫眢w系化 數據安全治理是一個巨大、復雜的系統工程。數據安全不會孤立存在,而是與其他事物的安全相互關聯,特別是與國家安全密切相關?!稊祿踩ā分赋?,維護數據安全,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建立健全數據安全治理體系,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 ∫胗行岣邤祿踩U夏芰?,首先必須建立數據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對此,《數據安全法》明確規定,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負責國家數據安全工作的決策和議事協調,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數據安全戰略和有關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數據安全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建立國家數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各地區、各部門對本地區、本部門工作中收集和產生的數據及數據安全負責。工業、電信、交通、金融、自然資源、衛生健康、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業、本領域數據安全監管職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依法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承擔數據安全監管職責。國家網信部門依法負責統籌協調網絡數據安全和相關監管工作?! 祿踩卫砩婕暗阶匀蝗?、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必須建立全社會共同治理的格局才可能達到預期目的。為此,《數據安全法》提出,國家推動有關部門、行業組織、科研機構、企業、個人等共同參與數據安全保護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數據安全和促進發展的良好環境?! 。ㄎ澹祿鲃邮袌龌 祿袌龌约皵祿戏ń灰资菙底纸洕l展的基礎條件。為保障數據合法交易流通,國家建立健全數據交易管理制度,規范數據交易行為,培育數據交易市場。國家在保護個人、組織與數據有關的權益的同時,鼓勵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 楸WC數據交易合法,交易情況可以追溯,從事數據交易中介服務的機構提供服務,應當要求數據提供方說明數據來源,審核交易雙方的身份,并留存審核、交易記錄?! 底终?、電子政務建設,“互聯網+監管”,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掌上辦”,使政府在履行行政管理、市場監管、公共服務職能過程中生成、獲取、擁有海量政務信息。依法公開政務數據,可以向社會釋放海量數據資源,有利于促進數據處理行業發展,培育數據服務市場,提升運用數據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此,國家建立政務數據公開制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務數據;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 。祿卫韲H化 在經濟全球化,“一帶一路”建設,國際交流合作、全球社會治理背景下,數據跨境流動以及來自境外的數據安全威脅已經呈現常態化趨勢。數據安全治理必須適應新的形勢、新的任務、新的要求。為此,國家立法機關賦予《數據安全法》鮮明的國際化特征,以此展現當代中國立法的全球視野,參與數據全球治理的積極意愿,展示開展國際交流合作的大國風范,宣示維護國家數據主權的堅定意志。有的人士將該法的國際化特征形象地稱之為“長臂管轄”?! ±?,即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組織合法權益的,也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覈鴮祿踩卫沓珠_放態度,即國家積極開展數據安全治理、數據開發利用等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數據安全相關國際規則和標準的制定,促進數據跨境安全、自由流動?! 〉?,國家對與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國際義務相關的屬于管制物項的數據依法實施出口管制。例如,非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機關批準,境內的組織、個人不得向外國司法或者執法機構提供存儲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數據?! ≈袊鴪猿滞魏螄一蛘叩貐^在與數據和數據開發利用技術等有關的投資、貿易等方面對等采取措施?! ∪?、依據《數據安全法》重塑信用數據治理體系 ?。ㄒ唬┘訌娦庞脭祿卫斫M織保障 信用服務機構應當加強信用數據安全治理組織保障。其中,在公共信用數據安全治理組織保障方面,將信用數據安全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體系和“信用中國”網站集群的信用數據治理總體框架當中,可由各部門、各地區公共信用數據服務機構聯合成立公共信用數據治理機構,并建立相應的統籌協作機制、議事決策規則、數據安全制度、監督檢查機制等,負責推動公共信用數據安全有關的工作,實現信用數據安全協同治理、聯防聯控,提高應對信用數據安全風險的能力。有條件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務機構應當設立信用數據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業管理人員?! 。ǘ┘涌煨庞脭祿卫碇贫冉ㄔO 《數據安全法》的頒布,為建立健全數據安全治理體系,提高數據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了專門的法律依據。同時,對信用服務機構的信用數據治理也提出了新的挑戰,信用數據安全、信用數據管理將成為越來越重要的合規議題?! 稊祿踩ā奉C布后,各地區、各部門需以其作為依據,并結合自身特點和實際需要出臺相應的配套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 ⊥晟菩庞脭祿卫硐嚓P合規制度,加強信用數據全生命周期、全處理流程的管理。建立健全信用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數據安全行為規范,統一信用數據安全標準,制定信用數據分類分級規則,確立信用數據分類分級總體框架,加強信用數據合規管理。建立信用數據安全責任確認機制,落實信用數據保護主體責任,切實保障信用數據安全。依據《數據安全法》制訂信用數據治理戰略和工作規劃,并將安全合規作為最重要的內容之一?! 。ㄈ┙L險監測和評估機制 探索開展信用數據處理活動風險監測,發現數據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立即采取補救措施;發生數據安全事件時,立即采取處置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幚碇匾獢祿r,應當明確數據安全負責人和管理機構,落實數據安全保護責任,按照規定對其數據處理活動定期開展風險評估,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送風險評估報告?! ★L險評估報告應當包括處理的重要數據的種類、數量,開展數據處理活動的情況,面臨的數據安全風險及其應對措施等?! 。ㄋ模┏雠_信用數據治理改革措施 信用數據合法交易是信用服務行業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必然趨勢。依法開展信用數據交易,保障信用服務機構擁有合法數據來源和變現渠道,有利于在信用數據領域建立安全和發展雙輪驅動、統籌協調、平衡穩定的格局?! √剿鹘?ldquo;信用數據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信用數據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是集信用數據合規審核、信用數據確權出版(認定)、信用數據資源交易、信用數據流通登記(對信用數據處理主體、信用數據流通過程、購買信用數據用途進行審核及登記認證)等服務為一體的公平、公正、可信、可靠、安全、高效的綜合性信用數據資源交易平臺?! 〗⒔y一的信用數據賦權標準、信用數據類目管理、信用數據交易規則、信用數據加密規范、信用數據交易安全體系,并利用區塊鏈等信息技術,實現合法信用數據流通和非法信用數據流通的精準辨識。通過信用數據合法交易,實現各類信用數據處理機構所擁有的信用數據的安全流通與融合應用,助力聯通信用數據孤島、破除信用數據壁壘,有效實現信用信息資源共享?! 。ㄎ澹﹪栏裥庞脭祿幚砗弦帉彶椤 ⌒庞梅諜C構須要關注信用數據來源的合規性、合法性,規范信用數據流程和商業變現行為,保證信用數據合規應用?! 〈_保個人隱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等數據安全。對此,在信用數據處理流程中,須要依法加強網站、App、小程序、公眾號、SDK等多渠道相關數據收集、公開、使用等的合規檢查?! ∫幏缎庞脭祿蚕砥脚_運行,嚴格限定信用數據共享出口,依法管控信用數據共享或向第三方提供信用數據、對外披露信用數據等行為,在滿足業務需求的同時,有效實施信用數據安全管理,防范信用數據被竊取、泄漏等安全風險?! 〗┠陙?,信用數據應用場景進一步普及和豐富,合規指引需要進一步細化?! 。娀庞脭祿卫肀O督檢查 《數據安全法》的出臺,標志著信用數據治理工作將邁入體系化、機制化、常態化階段。政府有關部門將加大對信用服務機構數據安全的監督管理。信用服務機構應當嚴格對照監管部門要求強化內部控制管理,明晰人員責任分工,保護信息主體權益,從源頭上防范杜絕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在信用數據安全治理總體框架內,組織開展信用數據安全統一檢查、相互檢查、交叉檢查。信用數據安全的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也將逐步加強?! 。ㄗ髡咄粲?,系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副主任,高級工程師,全國社會信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
專欄信用研究
2021-07-01
-
《哈爾濱市“一網通辦”向基層延伸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放管服”改革和數字政府建設,完善街道(鄉鎮)和社區(以下簡稱基層)政務服務體系,加快實現基層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努力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利,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滿意度,為我市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營商環境?! 《?、起草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27號)等文件要求,及今年市政府工作報告相關工作安排,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主要內容 (一)明確工作目標。以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為抓手,以數字政府建設為支撐,進一步完善基層政務服務體系,優化服務資源配置,增強基層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效能,打通政務服務“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到2021年底,在街道(鄉鎮)和社區層級實行同事項同標準,開通網上辦理服務,基本建立“一網通辦”工作機制。到2022年底,進一步強化基層服務能力,基礎支撐、專業隊伍、服務保障等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建立形成服務便捷高效、線上線下融合、群眾普遍滿意的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體系。服務效能和治理水平不斷提高,就近辦、跨省辦、自助辦等服務在基層開通。啟動政務服務向村級延伸工作?! 。ǘ┟鞔_主要任務。包括優化政務服務流程、推進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開通基層網上辦事服務、推行綜合窗口服務、“一網通享”政務數據、推廣電子證照應用、開通“e冰城”App基層服務、部署“e冰城”綜合自助辦事終端、加強平臺對接等九項工作內容?! ∷?、解讀機構 按照《哈爾濱市行政機關政策解讀規定(試行)》(哈政辦發〔2017〕20號)規定,解讀機構為哈爾濱市營商環境建設局?! ÷撓等耍簞?;聯系電話:84553939。
專欄信用研究
2021-06-25
-
《關于印發哈爾濱市2021年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的通知》的解讀
專欄信用研究
2021-06-24
-
信用監管的演進、界定、主要挑戰及政策建議
摘要:信用監管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創新的重要成果。梳理信用監管提出的背景和演進過程,認為信用監管是指以現代社會治理和信用管理理論為指導,以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依據,以信息(數據)為基礎,以數字技術為支撐,以信息共享、分級分類和精準智能監管為手段,由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協同共治制度。比較傳統監管方式,提出信用監管的六大特點和五大實現路徑,并對市場監管、海關、交通運輸等信用監管目前主要的應用領域及其成效進行分析,指出信用監管面臨的主要挑戰,提出完善信用監管機制的政策建議?! ∥覈?000年左右就提出了社會信用體系的概念,并將其作為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但受到認識不統一、缺乏制度創新和應用場景等多種因素影響,在長達15年的時間內信用建設都進展緩慢。信用建設真正進入快車道是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4〕21號)(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發布實施以后,尤其是2015年以后,國家將信用建設與“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實踐充分結合,并逐步探索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以下簡稱:信用監管),才使得信用建設找到了最重要的應用場景和不斷自我完善的土壤?! ∪欢?,作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創新成果,信用監管本身還處在起步探索階段,實踐中仍面臨很多問題、困惑和挑戰。本文力圖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角度,在系統梳理信用監管提出背景和演進過程的基礎上,深入探討信用監管的界定、主要特點,與傳統監管方式的區別,信用監管的實現路徑,迄今為止主要的應用領域及其成效,以及信用監管目前面臨的主要挑戰和應對之策等?! ∫?、信用監管的提出與演進 總體來看,信用監管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相結合的產物,是我國順應商事制度改革和數字經濟發展需要,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進行的監管創新?! ∥覈庞帽O管機制的提出和演進主要循著以下兩條主線:一是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推進而進行的制度集成創新,二是隨著“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實踐不斷深化而產生的監管方式創新。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制度,“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是重要的社會治理變革實踐,這二者之間是相互促進、互為支撐的關系,其交集的部分就是信用監管。近年來,信用監管已成為我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支撐,“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實踐也為信用監管提供了最重要的應用場景和不斷自我完善的土壤?! 。ㄒ唬┥鐣庞皿w系建設重要的制度集成創新 以《規劃綱要》的發布實施為標志,2014年以后,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入到了快速發展時期。根據現階段我國社會信用問題的主要矛盾:即同時存在社會誠信缺失(違法違規)問題和信用經濟交易風險問題,《規劃綱要》將社會信用體系定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有效的經濟社會治理手段。這一定位與西方國家將社會信用體系定位于狹義的信用交易風險管理體系有明顯區別,這也是引起西方國家和部分法律學者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存在誤解的根本原因?! ∥覈鐣庞皿w系實際包括了社會誠信體系(可視為全民守法合規的促進和保障體系)和經濟信用風險管理體系兩個方面,包含了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領域,涉及政府等公共部門、行業組織、企業和個人等四大類主體。應用場景至少涵蓋了政府等公共部門的政務誠信、司法公信和信用監管,行業組織等開展的信用自律,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等開展的信用監督和信用服務,以及企業等市場主體開展的信用管理(合規誠信管理和交易風險管理)等活動?! 〗陙?,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一些基礎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了重要進展。主要在全面推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加強重點領域信用記錄的歸集共享公開、促進中小微企業信用融資、開展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治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失信問題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有力有效的探索實踐。2015年以來,為順應“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需要,我國逐步探索建立了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庞帽O管機制的提出和演進過程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皇翘岢龊吞剿麟A段(2015—2017年)。2015年,針對簡政放權、放寬市場準入的新形勢,圍繞如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國務院提出要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并在后來的“放管服”改革中不斷深化。2015年6月,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中提出,將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和信用監管應用到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當中去。2016年5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將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引入到信用監管之中,并加以規范,這標志著信用監管手段進一步豐富和完善?! 《巧罨屯晟齐A段(2018—2019年)。2018年以后,國家關于信用監管的提法有所變化,從“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改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對信用在新型監管機制中的地位和作用進行了更加精準的定位。這個調整具有重要的導向性意義。在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法治永遠是市場監管的依據和核心,信用作為市場經濟的基礎制度,只能是重要的基礎和支撐。2018年6月,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進一步明確了信用監管的建設目標: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計劃在5年內,要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019年,信用監管首次進入到當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推行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改革。2019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這個文件是繼《規劃綱要》之后,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標志著到目前為止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最重要的制度集成創新成果——信用監管機制頂層設計的完成。目前,各部門、各地區正在加快推進新型監管機制落地,2020年,交通運輸部、國家體育總局等部委,山西、江蘇、江西、河南、青海、上海、黑龍江、山東等省市出臺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頂層文件,山東、海南等省份還專門出臺了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信用風險分類監督管理辦法等實施細則。預計信用監管制度會在“十四五”期間逐步落地?! ?019年10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加強失信懲戒”,為進一步完善包括信用監管在內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指明了方向?! ∪欠ㄖ位?、規范化新階段(2020年至今)。2020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提出,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社會信用體系和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市場監管改革創新,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2020年9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提出,要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快建設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2020年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要求,要提高監管執法規范性和透明度,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等有效做法,減少人為干預,壓縮自由裁量空間,使監管既“無事不擾”又“無處不在”?! ?020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對完善事前階段的信用監管制度作出進一步部署。2020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依法合規、保護權益、審慎適度、清單管理”的總體思路。該指導意見按照信用信息從產生到應用的邏輯順序,分別對公共信用信息納入范圍和程序,共享公開范圍和程序,嚴重失信主體名單(黑名單)認定標準,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確保過懲相當,建立有利于自我糾錯的信用修復機制等全流程提出了規范要求。這個文件被認為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程中帶有重要轉折意義的文件,標志著信用監管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入到了法治化、規范化和高質量發展新階段,并為下一步信用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ǘ┥罨?ldquo;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支撐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出明確要求。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要求將改革工商登記制度作為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的“先手棋”和“突破口”。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商事登記制度進行改革,由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取消了原有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方式、出資額、出資時間等硬性規定,取消了經營范圍的登記和審批,從以往的“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輕審批重監管”。為了適應改革新形勢,我國市場監管部門大力改革創新,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通過年檢改年報、信息公示、“雙隨機”抽查、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協同監管與聯合懲戒、社會共治等措施,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淌轮贫雀母镆詠?,我國市場主體數量呈現出井噴式增長。截至2019年底,我國市場主體數量已達1.23億戶(較2013年增長了1倍),其中企業3858萬戶,個體工商戶8261萬戶。與此同時,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新業態、新模式、新經濟不斷涌現。“一人生病全家吃藥”“撒胡椒面”“平均用力”等傳統監管方式已難以應對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挑戰和新問題,迫切需要進行監管方式改革?! ?020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辦發〔2020〕29號),明確提出四個方面12項改革舉措。強調要加強企業信息公示,健全失信懲戒機制,推進實施智慧監管,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和完善缺陷產品召回制度;規范平臺經濟監管行為,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依法查處電子商務違法行為,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 ?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社會領域法律制度,完善多層次多領域社會規范,強化道德規范建設,深入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進入2021年,中共中央印發《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提出建設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要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后監管,推進“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監管,強化重點領域重點監管,探索信用監管、大數據監管、包容審慎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蓋、零容忍、更透明、重實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档米⒁獾氖?,盡管我國信用監管制度建設已經走過6年的探索之路,但由于尚未完成國家層面的信用立法,有些做法只能依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和其他法規的零星規定,因此該規劃依然使用了“探索信用監管、大數據監管、包容審慎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的提法?! 【C上所述,雖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是并行的兩條線,但都對信用監管的探索和完善發揮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信用監管正是伴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實踐的深化而不斷完善和發展的?! 《?、信用監管的界定、主要特點及實現路徑 盡管信用監管機制的提出已有6年的時間,但由于信用監管本身還處在探索起步階段,從法律法規到政策文件、從學術界到實踐部門都還沒有形成統一的關于信用監管的定義,關于信用監管主要特點和實現路徑的研究也不多見?! 。ㄒ唬┬庞帽O管的界定 綜合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法規和各地的實踐經驗,本文提出如下定義:信用監管是指以現代社會治理和信用管理理論為指導,以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依據、以信息(數據)為基礎、以數字技術為支撐,以信息共享、分級分類和精準智能監管為手段,由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協同共治制度?! ∈紫?,信用監管的理論基礎是現代社會治理理論和信用管理理論。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這一論述準確地揭示了新時代社會治理的運行特點和規律?,F代社會治理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其公共性、多元性和共同性,在社會治理境界方面,要求“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信用監管本身也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應遵循社會治理的一般規律,因此我們說信用監管本質上是一種由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共治制度。而信用管理理論認為,信用風險可能發生在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內參與的任何信用交易活動當中,而信用交易活動可以分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階段。要防范化解信用風險,必須要針對信用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三個階段進行全程信用風險管理,并以信息歸集、共享、評價、分級分類監管和信用修復等為主要手段?! ∨c此同時,在法治社會,作為政府等公共部門參與的行政管理行為,信用監管必須以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依據,這是毋庸置疑的。此外,在數字經濟時代,數據是重要的生產要素,也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基礎,因此,信用監管也必須以信息(數據)為基礎,充分運用數字技術建立監管平臺,只有這樣才能實現對市場主體的精準監管、智能監管?! 谋举|上講,信用監管是根據市場主體信用狀況實施的差異化監管手段,實現對守信者“無事不擾”,對失信者“利劍高懸”,從而提高監管效率,提升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在信息高度透明的互聯網時代,基于大數據技術的信用監管是未來政府監管的重要趨勢?! 。ǘ┬庞帽O管的主要特點 為了更清晰地凸顯信用監管機制的特點,我們首先分析一下傳統監管機制的不足。一般認為,傳統監管機制主要是以事前審批為主,通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容易形成過高的市場準入門檻,審批效率、監管效率比較低,監管效果比較差,制約了市場主體的活力。二是存在權力尋租空間,容易滋生腐敗。三是在一定意義上存在資源分配不公平的問題。部門之間監管難以形成合力,存在部門分割的狀況,更談不上對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 「鶕嚓P理論和實踐進行綜合分析,信用監管機制具有六大特點:一是突出了“信息”和“信用”在監管中的基礎性作用。從信息角度看,信用監管的過程就是信用信息產生、歸集、共享、公開、評價、應用和修復的過程,突出強調了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公開的作用;從信用角度看,信用監管是充分運用征信、評信、用信等信用管理方法和工具的過程,是通過區別不同主體信用狀況進行的分類監管。二是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全程信用監管。三是大幅提升失信成本,讓監管“長出牙齒”。例如,《指導意見》首次提出對食品藥品、生態環境等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領域內產生嚴重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四是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實現“互聯網+監管”和精準監管、智能監管。五是更加注重法治化、標準化、規范化和信用主體權益保護。六是多部門聯動的協同監管,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綜合監管等?! 。ㄈ┬庞帽O管機制的實現路徑 監督管理是政府等公共部門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責的重要內容,但建立與高質量發展要求相適應的信用監管機制是一個新生事物,而且國際上也沒有多少先例可以借鑒。與此同時,信用監管涉及法規標準、信息數據、信用評價、共享應用、分級分類、技術平臺和多元共治等要素,要順利實施信用監管本身難度就很高,的確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 「鶕庞帽O管的定義和特點,本文認為,信用監管的具體實現路徑包括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完善信用法規標準規范,尤其是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制度,將信用機制嵌入所有經濟社會管理規則當中;二是健全以數字技術為支撐的信用監管平臺,不斷完善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和應用;三是拓展信用監管的應用場景,將信用監管與各種應用場景有機融合,形成管理閉環;四是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和市場主體的作用,建立由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協同共治制度;五是協調推動公共信用機制和市場信用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市場信用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 ∪?、信用監管機制建設的成效與挑戰 ?。ㄒ唬┬庞帽O管機制建設的成效 到目前為止,信用監管主要在一些垂直管理領域(如市場監管、海關、稅收等)和交通、建設等領域進行了應用,形成了一些制度性成果和典型應用場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面以市場監管、海關和交通運輸領域為例進行分析?! ?.市場監管領域信用監管成效顯著 市場監管是我國最早提出建立信用監管機制的領域,也是信用監管效果較為顯著的領域之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此專門設立了信用監督管理司。近年來,市場監管領域持續推進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場主體年報公示、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失信聯合懲戒等信用監管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以信用監管和信用服務雙輪驅動,不斷提升信用建設規范化、精準化、法治化水平,有力支撐了“放管服”改革、營商環境優化和社會治理創新。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供的數據,“十三五”期間,我國通過大力推動商事制度改革,激發了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年均凈增市場主體1247.7萬戶,營商環境國際排名從84名上升到31名。目前,覆蓋31個省份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面建成,共公示1億多市場主體的登記、備案信息近6億條,政府部門、企業、社會公眾通過公示系統查詢企業信息更加便捷準確,真正實現了“一網歸集、三方服務”。通過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多種渠道,可為公眾便捷應用公示系統提供便利。依托公示系統,建成了中央部門和省級協同監管平臺,為“先照后證”改革、涉企信息歸集、信用分類管理、信用風險評估、企業信用修復等監管制度的完善創新提供了有力的平臺支撐。2021年全國市場監管工作會議指出,要突出抓好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實現被動監管向主動監管轉變、由治標向治本轉變、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轉變,努力構建長效治本機制?! ?.海關信用監管有效改善了外貿企業的營商環境 2014年海關總署發布第225號海關總署令,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2018年又進一步修訂完善形成《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根據企業經營管理、內控規范、守法守信等客觀情況,科學、公平、公正地將企業劃分為高級認證企業、一般認證企業、一般信用企業和失信企業。近年來,通過探索建立信用監管新模式,海關系統實現了監管工作由“以貨物為單元”的管理向“以企為本,由企及物”管理的歷史性變革。具體體現在:一是提高了監管效能,解決不斷增長的海關監管業務量和監管資源緊張的矛盾,把有限的監管資源向失信企業和高風險企業傾斜;二是降低了執法風險,建立完善的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和認證標準,明確不同信用等級企業的監管措施,為差別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實現了精準監管,解決了海關監管中管少、管精、管準的問題,通過數據歸集、精準畫像,使監管瞄準失信風險,實現有的放矢。以貨物查驗為例,2019年,獲得高級認證企業的進出口平均查驗率為0.57%,而失信企業的查驗率則高達84.76%。高級認證企業的查驗率分別比一般認證企業(1.69%)和一般信用企業(2.44%)低66.27%和76.64%?! 〈送?,我國海關已經簽署15個AEO(指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經認證的經營者)互認安排,覆蓋42個國家和地區。我國與AEO互認國家和地區進出口總值已經超過我國進出口總值的50%。大部分AEO企業在境外的通關查驗率有明顯降低。AEO認證和信用分類監管機制的建立,大大提升了高信用企業的貿易便利化程度,有效地改善了跨境貿易的營商環境?! ?.以信用為基礎的交通運輸新型監管機制初步建成 近年來,交通運輸領域高度重視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方面的基礎性作用,用好信用監管這把“金鑰匙”,努力進行“放管服”改革: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管出公平、管出質量,服出便利、服出實惠。其主要做法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創新推進事前信用監管,做到“放開不放松”。廣泛推行交通運輸信用承諾制,實現政府定標準、市場主體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嚴懲戒,從而大幅提高核準審批效率,落實市場主體自主權和主體責任,把“要我講信用”變成“我要講信用”。將書面承諾的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各級交通運輸相關部門探索開展經營者準入前誠信教育,在為市場主體提供政務服務時,為其適時開展相關信用知識和法律知識教育,鼓勵市場主體主動作出信用承諾,提高依法誠信經營的意識。同時,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推動協會自身和會員企業作出守信承諾,主動接受行業和社會的監督?! 《莿撔峦七M事中信用監管,做到“提效率、增效能”。全面建立交通運輸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推進“互聯網+信用”監管,利用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加強對交通運輸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分析應用。深入推進行業信用評價和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根據信用等級實施差異化監管、精準監管、高效監管,讓信用好的市場主體少接受檢查,讓信用差的市場主體更多承擔監管成本和代價。以信用風險為導向,推動在事中環節優化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促進更多市場主體知信、講信、用信、樹信?! ∪莿撔峦七M事后信用監管,做到“懲失信、獎誠信”。深入推進交通運輸行業誠信缺失問題專項治理,重點加強對公路超限超載、網約車、安全生產、工程質量等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領域誠信缺失問題的治理。在交通運輸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評先評優、公務員招錄等方面創新推進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在“選人、選企、選車、選船”環節中加強信用應用,對失信者出重拳、下猛藥、利劍高懸,對守信者樹先進、強褒獎、無事不擾。同時,完善交通運輸信用修復渠道和流程,鼓勵和支持失信者主動整改問題,消除不良影響,開展信用修復,重塑守信形象?! ∷氖莿撔峦七M全環節信用信息公示,做到“公示即監管”。進一步強化信用公開意識,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通過交通運輸部門網站、“信用交通”網站、“信用中國”網站等渠道,依法將交通運輸部門開展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產生的信用信息向社會公開,讓市場主體的誠信狀況暴露在陽光下。市場和社會可以自主選擇誠信主體進行交易,破除“信息不對稱”難題,實現優勝劣汰。切實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場主體權益保護力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投訴制度,及時更正或撤銷經核實有誤的信息,嚴肅查處交通運輸領域違規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謀私等行為?! 。ǘ┬庞帽O管機制建設面臨的主要挑戰 應該看到,盡管信用監管已在一些行業領域取得重要進展和良好效果,但在多數行業領域尚未真正起步,或者尚未取得明顯成效??傮w來講,信用監管機制建設尚處在起步階段,面臨著以下五個方面的主要挑戰?! ∫皇抢碚撗芯繙?、認識不統一。盡管我國信用監管實踐已經有6年多的時間,但關于信用監管的理論研究成果卻十分有限,嚴重滯后于實踐。目前,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對信用監管機制的內涵、外延、本質特征和實現路徑等尚未形成統一認識。其中核心問題是信用監管與法治的關系問題,以及信用在監管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例如,2018年后,國家關于信用監管的提法從“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改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但在地方和部門的文件當中,有的至今仍在使用“以信用為核心”的提法,體現出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仍較模糊。認識不統一必然造成行動上的不一致,在實踐中出現偏差也就在所難免?! 《欠煞ㄒ幒蜆藴室幏恫唤∪?。盡管我國已有35部法律、42部行政法規規定了專門的信用條款,同時上海、浙江、湖北、河南、陜西等9個省市出臺了省級層面的地方信用法規,但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法》只被十三屆全國人大列為三類立法計劃,目前尚不具備立法條件,仍需要進一步調研論證。由于上位法的缺失,信用監管的很多基礎制度、標準規范還沒有建立起來,也使得很多地方和部門的信用監管工作裹足不前?! ∪切庞眯畔w集共享質量不高。雖然各地各部門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建設基本完成,但信用信息歸集的數量有限,數據質量和時效性還需提高。即使是信用建設一直走在全國前列的上海市,其公共信用平臺收集的負面信用信息竟占到了80%,正面信息嚴重不足,嚴重影響在信用監管中的應用。此外,公共信用信息與金融征信信息、市場信用信息之間的共享還存在較大困難,信息孤島現象依然嚴重?! ∷氖菓脠鼍巴卣共粔?。目前信用監管只是在市場監管、海關、稅收、交通運輸、建設等少數領域的少數監管場景得到較好應用,其他多數行業領域的眾多應用場景受各種因素制約尚未充分開發,對傳統監管方式存在路徑依賴,信用監管的效能遠未發揮出來?! ∥迨侵黧w權益保護不力。近年來,個別地方、個別領域出現了公共信用信息記錄、失信名單認定、失信聯合懲戒范圍隨意擴大、泛化傾向,以及信用修復難、權益保護不到位等問題,對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造成了一定影響。例如,各部門在公布失信信息時容易聯動,失信聯合懲戒的效果也較好,但在消除或糾正失信信息時,由于各部門之間修復的規則標準不統一,導致在不同平臺之間修復進度不一致,形成了新的“修復孤島”?! ∷?、完善信用監管機制的政策建議 “十四五”時期,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和信用監管機制建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從機遇方面看,一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高標準的市場經濟體系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二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迫切需要探索包括信用監管在內的有效治理方式和路徑;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也需要信用監管作為支撐?! 奶魬鸱矫婵?,一是全面依法治國對社會信用體系和信用監管提出了根本性要求,信用建設要盡快納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但信用立法目前尚存在很多認知不統一問題,推進速度不及預期;二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方面的進展很不平衡,個別地方、個別領域出現了信用泛化傾向,引發了一些批評和質疑的聲音,工作推進難度加大。這就需要加快信用立法,并對現有的各種探索實踐進行清理規范,從而推動信用監管進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具體建議如下: 一是提高對信用監管重要性和規律性的認識。要以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重要會議和有關文件精神來統一思想,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提高治理效能和探索治理現代化新路徑的高度認識信用監管。全面總結現有的實踐經驗,借鑒現代社會治理和信用管理的理論和方法,深入研究信用監管的一般規律,并反過來指導信用監管實踐?! 《羌涌煨庞帽O管法規和標準規范建設。推動信用監管工作全面進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在總結評估地方信用立法成效的基礎上,加快國家信用立法進程,清晰界定信用、信用信息、失信行為及其分類等概念,明確規定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制度等;修訂完善相關領域法律法規,在其中加入信用監管條款;建立健全各領域信用監管標準規范;將信用機制嵌入到各領域管理規則當中去?! ∪翘岣咝庞眯畔w集共享的質量和時效性。在健全各類信用監管平臺的基礎上,各地各部門要持續加強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和應用。應以政務大數據建設為依托,按照“依法依規、清單管理”的原則,持續加強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不斷提高正面信息的比重、數據質量和時效性。同時,在前期部分地方試點的基礎上,加快推動政府公共信用信息與金融征信信息、市場信用信息的共享應用?! ∷氖且孕枨鬄閷蛲卣剐庞帽O管的領域和應用場景。各地各部門要以需求為導向,在相關法規制度已經建立的領域加快拓展信用監管的應用場景,將信用監管與各領域業務場景有機融合,形成管理閉環,有力、有序推動信用監管落地落實?! ∥迨前l揮部門聯動和多元協同共治作用。健全信用監管部門聯動機制和多元主體參與的協同共治制度,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和市場主體的作用。協調推動公共信用機制和市場信用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信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 ×且婪ㄒ酪幦姹Wo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嚴格落實相關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意見》等文件精神,清理規范已有的信用約束機制,限期取消沒有法規和國家文件依據的做法等。同時,加快健全信用修復協同機制,充分利用數字技術提升信用修復便利化程度?! ∈袌鼋洕欠ㄖ谓洕?,也是信用經濟。信用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重要基礎,信用監管是行政管理和社會治理領域的重要創新。隨著《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指導意見》和《意見》等重要文件的貫徹實施,我國信用建設將進入更加法治化、規范化和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十四五”時期,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科學的信用監管必將對我國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監管效能和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繼續發揮重要的支撐作用,從而進一步降低經濟社會運行成本,暢通國民經濟循環,提高經濟社會治理水平,建設高標準的市場經濟體系,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者:韓家平)
專欄信用研究
2021-06-22
-
全國“信用記錄關愛日”|如何維護好個人信用記錄?這些提醒要牢記!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6月14日是第14個全國“信用記錄關愛日”。信用記錄全面、真實記錄了一個人的信用履約情況。目前在我國,個人征信記錄主要儲存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中,并以個人信用報告的形式向本人提供查詢,它涵蓋了一個人在銀行借債還錢、遵守合同和遵紀守法等情況,既有按時還錢的記錄,也有不按時還錢或者借錢不還的記錄?! ≌餍旁诮洕徒鹑诨顒又芯哂兄匾牡匚?,構成了現代金融體系運行的基石,對建設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具有深遠意義。隨著我國經濟金融體系的不斷發展和完善,近年來,因不良信用記錄而產生的問題越來越多。珍惜個人信用,提高信用意識和維權意識,我們究竟該怎么做呢? 今年春節前,安徽銅陵市民小劉在某短視頻平臺上看到一些網貸公司推送消費貸款的廣告,都宣傳“即借即用,方便快捷”,就想著測測自己的貸款額度?! ?ldquo;當時,我隨手點了廣告鏈接,也沒太在意。直到今年4月份,我想要買房,去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拒貸,理由是近期向多家網貸公司申請貸款未通過。一查信用報告,嚇我一跳,上面竟然有20多家網貸公司的查詢記錄,這給我的信用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小劉說?! ∠裥⒂龅降膯栴}不是個案。據統計,僅今年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銅陵市中心支行就接到30多起咨詢,表示本人對自己信用報告展示的網絡貸款和分期還款業務不知情,甚至因在手機APP上的無意操作,導致自己信用報告上留下不良記錄,影響日常生活。中國人民銀行銅陵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副科長錢繼勝介紹,個人信用報告是個人行為的“經濟身份證”,廣泛用于貸款、信用卡審批、資信審查,甚至任職資格審查、員工錄用等活動中?! ‰S著網絡金融的興起、借貸門檻的降低,普通市民大量使用小額借貸,但卻未養成良好的還款習慣。網絡借貸機構大量接入征信系統,逐漸暴露了眾多的征信問題。如何維護好個人信用記錄呢?錢繼勝提醒:“首先要有基本的誠信意識,簽字的合同要按約定履行,通俗講就是說到做到。第二,辦網貸、去銀行貸款,一定要量力而行,本著必要、謹慎、知曉的原則,不要草率地簽合同,天上不會掉餡餅。第三,如果因疏忽發生了失約行為,如一次房貸忘記還了,也不要著急,下次注意就行,放貸機構也是有基本辨別能力的。千萬不要相信‘征信鏟單’等不良信息修復騙局。第四,因履約產生糾紛的,要留存證據,通過合法途徑申請救助,如向人民銀行、放貸機構申請聲明、異議或者投訴,向法院提起訴訟,向公安機關報案;不要簡單粗暴地主動違約。” 錢繼勝表示,信用報告客觀記錄著信息主體的信用交易行為,除了信貸信息,還包括欠稅記錄、民事判決記錄、法院強制執行記錄、行政處罰記錄等數據。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要時刻關愛個人信用記錄,提高信用意識。“隨著國家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推進,越來越多的非金融數據被應用到了征信領域。這也是告誡大家,要本著誠信的原則生活,不誠信的做法遲早會影響到個人日后的生活。當然,如果您是企業的老板,那就更要誠信經商?,F在人民銀行推進‘長三角征信鏈’系統,實現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的企業征信信息互聯互通,積累好的信用,會讓您的企業在華東三省一市暢行無阻。” 據了解,目前央行的征信系統中,僅收錄與經濟活動相關的記錄。一般來說,有幾種情況會影響大家的信用記錄,包括信用卡透支消費沒有按時還款而產生逾期記錄;按揭貸款沒有按期還款而產生逾期記錄;按揭貸款、消費貸款等貸款的利率上調后,仍按原金額支付“月供”而產生的欠息逾期;為第三方提供擔保時,第三方沒有按時償還貸款而形成的逾期記錄;水、電、燃氣費等欠費信息、法院部分經濟判決等?! 《鴤€人不良信息記錄會保存多久呢?在征信系統中,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保存期限為5年。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計算,超過5年的,征信機構將予以刪除。也就是說,不良記錄不會伴隨終身,在還清欠款后,5年前的逾期記錄就會自動清除。
專欄信用研究
2021-06-21